分中心是市中心的分支机构。分中心根据市中心的授权,负责一定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等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分中心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上报市中心审批后实施;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建立公积金明细帐;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报告及经费使用预算,并上报市中心审批;根据中心规定的程序,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承办市中心决定的其它事项。
市中心下设3个分中心:
(一)省级机关分中心:将原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并,改设为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机关分中心。
(二)西铁分局分中心:将原西铁分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改设为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铁分局分中心。
(三)长庆油田分中心:将原长庆石油勘察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改设为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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