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法规: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
-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 关于调整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_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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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房改房一般限制在购房总价款的90%以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一般控制在80%以内,二手房控制在70%以内(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2、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部规定的利率执行。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
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5、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
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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