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法规: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
-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 关于调整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_修订
 
<更 多>
 
 
 
单位住房资金的支用程序

(1)、用款单位将应该提供的资料备齐后,填写“住房资金支用申请书”一式三联,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预留印鉴,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部门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同意支用的,经办人员在“住房资金支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中心”预留印鉴。

(3)、用款单位持审批过的“住房资金支用申请书”到银行办理转款手续。
 
<返 回>
 

地址:南二环西段202号;邮编:710075
联系电话:029-88353715 传真:029-88353911
中文网址:www.西安住房公积金.cn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